式三
投訴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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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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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代理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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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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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投訴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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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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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供應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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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項目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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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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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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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涉評審專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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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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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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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過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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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(成交)
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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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投訴人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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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采購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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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介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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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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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購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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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招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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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爭性談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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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 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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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疑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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質疑答復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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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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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訴事項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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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意見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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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登記表
式四
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不予受理告知書
(投訴人):
關于你(單位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/關于你(單位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,我(部門)已于 年 月 日收悉。經審查,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本(部門)認為:
(一)投訴人不是參與所投訴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;
(二)提起投訴前未依法進行質疑;
(三)投訴書內容不符合規定;
(四)在投訴有效期限內未提起投訴;
(五)同一投訴事項已經財政部門投訴處理;
(六)不符合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一條第一款第(三)項之規定,投訴不予受理。
特此告知
年 月 日
式五
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轉送通知書
(投訴人):
關于你(單位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/關于你(單位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,我部門已于 年 月 日收悉。經審查,投訴不屬于本部門管轄,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一條第一款第(二)項之規定,我部門已于 年 月
日將該投訴轉送
(接受轉送的財政部門) 處理。
請你及早與
(接受轉送的財政部門) 聯系。
特此通知
年 月 日
式六
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轉送通知書
(接受轉送的財政部門):
本(部門)于 年 月 日收到(投訴人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/本部門于 年 月 日收到(投訴人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及相關證明材料,經審查,應由你部門管轄。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一條第一款第(二)項之規定,現將投訴書及相關證明材料轉送你部門,請依法處理。
附:1.投訴書 份
2.相關證明材料 份
年 月 日
式七
作出說明通知書
____________:
我(部門)已于 年 月 日對(投訴人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予以受理/(投訴人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予以受理。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二條、第十三條之規定,現將投訴書副本送達給你們,請你們在收到投訴書副本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我部門作出說明,并提交相關證據、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:投訴書副本1份
年 月 日
式八
調查取證通知書
(單位或個人):
我(部門)在處理關于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投訴過程中,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四條、第十五條之規定,需要對你(單位)進行調查取證。請你(單位)予以配合,如實反映情況,并提供我部門所需要的相關材料。
年 月 日
式九
調查取證筆錄
時 間: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 地 點:
調查人: 單位和職務:
記錄人: 單位和職務:
被調查人: 性 別: 職 務:
工作單位:
住 址: 聯系電話:
在場人: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調查人、被調查人、錄人、在場人在筆錄上簽字或者捺?。?br style="padding: 0px; margin: 0px;" />
式十
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當面質證通知書
:
我(部門)在處理(投訴人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過程中/(投訴人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過程中,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四條之規定,需要組織你(單位)與(被投訴人或投訴人)就相關證據材料進行當面質證。請你(單位)作好準備于 年 月 日 時到(地點)進行當面質證。
特此通知。
年 月 日
式十一
質證筆錄
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委托代理人:
(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單位、聯系方式)
被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主持人: 單位名稱及職務:
記錄人: 單位名稱及職務:
主持人(介紹情況):我(部門)在處理(投訴人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過程中/(投訴人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過程中,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四條之規定,需要組織你們雙方就相關證據材料進行當面質證。(告知權利義務)?,F進行質證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投訴人、委托代理人、被投訴人、主持人、記錄人簽字或捺?。?br style="padding: 0px; margin: 0px;" />
式十二
評議筆錄
時 間:
地 點:
經辦人: 職 務:
參加人: 職 務:
記錄人:
事 由: 。
審理(評議)情況: 。
經辦人(情況介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記錄第 頁共 頁,簽字或者捺?。?br style="padding: 0px; margin: 0px;" />
式十三
暫停采購活動通知書
_______________:
我(部門)已于 年 月 日對(投訴人)因不滿意你單位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/(投訴人)因你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予以受理。處理投訴過程中,由于(需要暫停采購活動的理由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五十七條、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決定暫停采購活動。
你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立即暫停采購活動,在暫停采購活動期滿或者財政部門發出恢復采購活動通知前,不得進行該項采購活動。
特此通知。
年 月 日
式十四
恢復采購活動通知書
______________:
我(部門)已對(投訴人)因不滿意(被投訴人)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/(投訴人)因(被投訴人)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的質疑作出質疑答復提出的投訴處理完畢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五十七條、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你單位可以依法繼續進行該項采購活動。
特此通知。
年 月 日
式十五
投訴處理決定書
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法定代表人:
(姓名、工作單位及職務)
委托代理人:
(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單位、聯系方式)
被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投訴人因不滿意被投訴人 年 月 日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/投訴人因被投訴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的質疑作出答復,于 年 月 日向(財政部門)提出投訴,本(部門)依法予以受理。
投訴事項: 。
經審查:1 。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綜上,本(部門)認定,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 條第( )項之規定,處理如下: 。
投訴人對本投訴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(財政部門蓋章)
年 月 日
式十六
投訴處理決定書
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法定代表人:
(姓名、工作單位及職務)
委托代理人:
(姓名、住址、工作單位、聯系方式)
被投訴人:
(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)
投訴人因不滿意被投訴人 年 月 日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 作出的質疑答復/投訴人因被投訴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對
(采購項目編號,第幾包)的質疑作出答復,于 年 月 日向(財政部門)提出投訴,本(部門)依法予以受理。
本(部門)在處理投訴過程中,投訴人撤回投訴。根據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20號)第十七條第(一)項之規定,處理如下:
終止投訴處理。
投訴人對本投訴處理決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(財政部門蓋章)
年 月 日